考试及资格复审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,其中,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。
(一)笔试
1.笔试科目
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
2.笔试时间和地点
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,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。
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,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不含过期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)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3.笔试加分
(1)“5·12汶川地震”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,在报考“5·12汶川地震”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,受到省委、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,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,受到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党委、政府和省级机关、市(州)机关表彰的,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;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,受到省委、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,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.5分,受到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党委、政府和省级机关、市(州)机关表彰的,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。
(2)在“4·20芦山地震”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、四川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表彰四川省“4·20”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川委〔2013〕255号)表彰的,报考“4·20芦山地震”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,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;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,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.5分。
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,不累加,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。
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,须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、报考信息表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(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、表彰文件等)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(地址: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,主西楼12-19办公室,电话:〔028〕38168528)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,不予加分。
4.成绩查询
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8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“人事考试”专栏(http://rst.sc.gov.cn/)上公布。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,没有人工登分、核分过程,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。因缺考、违纪、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,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“人事考试”专栏(http://rst.sc.gov.cn/)提交申请,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。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0年9月上旬由市委组织部在眉山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msrsks.com.cn)上公布。
笔试成绩计算方法:
笔试成绩=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成绩×30%+《申论》成绩×30%+笔试加分(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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